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秦辉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不礼让斑马线的处罚规定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5-04-21 14:36)    点击:204

不礼让斑马线的处罚规定

  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;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应当停车让行。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,遇行人横过道路,应当避让。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前有鸣笛催促抢行或者行人、车辆同处斑马线内,且行人在机动车前方,则可认定为不礼让斑马线。

  根据公安部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第123号令)规定,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,不按规定减速、停车、避让行人的,一次记3分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0条规定,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秦辉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合同纠纷  债权债务  损害赔偿  交通事故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秦辉律师,秦辉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秦辉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514999979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秦辉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通辽律师 | 通辽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秦辉律师主页,您是第17315位访客